根据《湖北工程学院师德先进典型评选表彰办法(试行)》《关于开展2025年湖北工程学院“师德先进个人”评选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个人申报和单位初审,拟推荐刘爱梅为2025年湖北工程学院“师德先进个人”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:2025年5月8日—2025年5月12日。如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办公室或纪检委员办公室反映。
学院办公室:0712-2345612;纪检委员办公室:0712-2345861。
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办公室
2025年5月8日